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減緩高齡人口失能的策略: 減少肌少症

蕭明熙 教授專欄
2018-05-01

高齡人口的醫療照護需求不同

高齡人口晚年多為退化性疾病所苦,且逐漸走向失能,因而影響晚年生活品質與生命尊嚴。就老化的個人而言,依健康狀況,可能身處三種醫療照護需求很不相同的層次:
a.    第一群老人(幸運地走向健康老化的長壽者): 其身體與心智功能的下降均很緩和,於晚年仍能擁有健康。對這一群健康且有獨立自主生活能力的高齡人口而言,他們是幸運的,他們是基因、生活飲食、公共衛生、醫療保健兼得下的寵兒。此群長壽者可以幸運地活過平均壽命逾一至二個標準差,即年逾九十仍耳聰目明,且具有行動力。以目前法定65歲退休而言,這群健康老人可能於65歲後仍有15至20年的獨立自生活與工作能力。
b.    第二群老人(較屬於一般健康狀況的老年人): 這一群長者於晚年已有重大退化性疾病纏身,且逐年呈現明顯的身心功能下降,推斷壽命期約為平均值(註:國人平均壽命約為80歲),且可能晚年將有一段不短的身心失能階段。
c.    第三群老人(失去健康且失能的一群老人): 屬於健康上已出現重大疾病,或者有難以完全脫離之重大疾病所導致的失能事件,例如中風或髖關節骨折。這一群老人必得求助於目前的醫療技術和照護體系才可能保命,但已無法完全恢復身心健康,晚年人生也沒有品質,屬於晚年無法獨立自主生活的一群中高齡老人。

長壽的社會(如日本、美國),其人口生命預期值(life expectancy)已接近上限,這一型社會的老年族群較多屬於第一群老人,再改善醫療照護或提昇個人健康行為,只會延緩其罹病率(morbidity),但較不太能再減少其死亡率(mortality),壽命也不太能再提昇太多。

至於公共衛生、預防醫學、醫療照護仍未完善的社會,其老年人口壽命仍未達上限,醫療體系仍可再提昇而延長壽命。但只是醫療體系的有限改善(或只更充分提供醫療照護),則只會較增加脆弱老人的存活期,增加其有生之年不健康年代所佔的比例,社會上因而累積更多不健康,失能的老人於其晚年。

台灣社會急速老化,但國人平均餘命仍較日本、歐美等先進而老化的國家為短,是上述前二型老人社會的中間狀況。因應高齡社會甚至超高齡社會的急速來臨,國內需要有長期妥適的宏觀政策,因應台灣的高齡社會快速到來,否則目前歸諸為好的政策,十年後未必仍會向好的方向開花結果。

老化導致的高齡者失能--肌少症為主

如前所述,高齡人口常被退化性疾病纏身,特別是腦心血管疾病、糖尿病、失智症等,但最終造成失去自主生活能力者卻大多非是上述病變,而是病變進展至後期因而導致的高齡者失能,如脆弱、肌肉減少症(簡稱肌少症sarcopenia)、骨質疏鬆等導致的跌倒骨折而失能、高血壓等導致的中風、糖尿病後期導致的病變(如洗腎、失明、截肢)、阿滋海默型失智症後期等。

老化導致身體肌肉蛋白分解,長期肌肉蛋白流失量高於合成量的狀態謂之肌少症,會造成肌肉質量下降、肌力減低、身體活動能力下降。肌少症固然與老化有關,但糖尿病、老年人營養不良(如高品質的蛋白質攝取量不足)、缺少運動等均會加速肌少症,骨質疏鬆症者有肌少症,進而導致跌倒、骨折、自主生活功能喪失等。老年人口要能減少肌少症,才可以維持生活上獨立自主之活動能力。